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初中毕业生将实施艺术素质测评。测评由过程性评价和现场测评两部分组成,过程性评价从2017年秋季新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现场测评从2020年开始实施,测评时间为初三下学期。测评成绩分四等,和中考挂钩。
由过程性评价和现场测评两部分组成
艺术素质测评由过程性评价(基础指标和发展指标)和现场测评(学业指标)两部分组成。
过程性评价
由学校在每学期末根据学生参加艺术课程学习、参与艺术课外活动、发展艺术特长的情况,综合评定成绩。各初中学校根据相关精神和《连云港市初中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细化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并上报县、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实施。同时要将每个学生过程性评价成绩进行公示,接受各方面监督。过程性评价以学期为时间段对学生实施考核,成绩为50分,其中音乐、美术两科各25分。学生初中阶段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活动或比赛,获奖情况可以作为艺术特长加分依据,加分量化标准参照《连云港市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特长加分量化表》,最高可加10分。社会艺术考级和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竞赛证书、名次不能作为艺术特长加分依据。艺术特长加分在初三下学期进行。
现场测评
是以考试的形式,检验学生理解和掌握艺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现场测评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现场测评内容以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为依据,以现行初中教材的教学内容为测评范围,考核学生音乐、美术的基本素质和学科能力。现场测评采用人机对话的考试形式,成绩为50分,其中音乐、美术两科各25分。
测评成绩分ABCD四等
艺术素质测评以等级的形式呈现。
总分为110分,其中过程性评价50分、现场测评50分、艺术特长10分(加分项目),折算成A、B、C、D(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A等,75至89分为B等,60至74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
C等及以上的学生,具备中考统招指标生和填报提前录取批次、第一录取批次学校的资格条件。B等及以上的学生,方可参加高中段学校艺术类自主招生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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