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7月26日上午10点30分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志伟
发布人: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尤永江,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琪
发布议题:《连云港市城乡供水“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方案》《连云港市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方案》《连云港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连云港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
孙志伟: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在炎热的夏日前来参加建设局的新闻发布会,我是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志伟。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是按照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连云港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连云港市城乡供水“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方案》和《连云港市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方案》《连云港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这四项工作内容作新闻发布。
现在,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建设局相关同志,他们分别是尤永江副局长、王琪副局长。
下面,请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尤永江同志就《连云港市城乡供水“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方案》和《连云港市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方案》作新闻发布。
尤永江:《连云港市城乡供水“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方案》
一、基本情况
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城镇水厂13座,供水能力101.5万吨/日,人均供水能力174.8吨/日;共有乡镇街92个,其中区域供水覆盖乡镇街89个,覆盖率95.3%;共有行政村1485个,其中区域供水覆盖行政村1280个,覆盖率86.2% ,区域供水进村入户率82.1%。
二、行动目标
按照“同源、同网、同质”的原则,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全市城乡供水综合能力和供水标准,全面推进厂站建设、管网建设,全面推进区域供水工程建设,全面推进管网、二次供水泵房、户表改造工作。到2020年,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实现全覆盖,区域供水覆盖达到100%,城乡供水进村入户率达到95%,全市城乡区域供水实现一体化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供水厂站建设。推进水厂改扩建工程,提高区域供水能力和供水标准。到2020年,完成投资12.4亿元,新建、改建、扩建水厂6座,全市供水能力由101.5万吨/日提升至124.5万吨/日,并全部实现深度处理。海州城区新建20万吨/日茅口水厂三期工程,建成后关停原10万吨/日茅口水厂;赣榆区新建10万吨/日莒城湖水厂一期工程,建成后关停原4万吨/日的城西、城南水厂。完成4.5万吨/日的塔山水厂深度处理工程;东海县建设5万吨/日城东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程;灌云县新建10万吨/日第二水厂、4万吨/日四队水厂一期工程。
(二)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投资4.01亿元,新建、改造城市供水管网132公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和一户一表改造,到2020年,管网漏损控制在10%以内,逐步建立基于GIS的城市供水管网管理平台,实现对给水管网的科学调度、规范管理。海州、连云、开发区城区新改建城区供水管网60公里,连云区实施环山低压片区供水设施改造1300户,实施老旧住宅二次供水泵房改造171座、一户一表改造8500户;赣榆城区实施原水管道和供水管道建设20公里,完成剩余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东海县新改建城区供水管网25公里;灌云县城区新改建城区供水管网30公里,完成剩余13个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到2020年,主城区、赣榆区、徐圩新区、东海、灌云和灌南县实现城镇二次供水设施统一管理。
(三)加快区域供水建设。投资4.85亿元,加快城乡区域供水设施、管网建设,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到2020年,全市城乡区域供水覆盖率达到100%,进村入户率达到95%。海州区实施板浦镇、岗埠农场区域供水工程,完成1.7万户农村供水入户工程;连云区完成宿城街道区域供水主管网收尾工作,开发区实施1座增压泵站和600户村民供水入户工程,高新区实施5000户村民供水入户工程,云台山景区新建区域供水二级管网16公里,实施8000户农村供水进村入户工程;赣榆区实施6万户农村供水进村入户工程;东海县新建区域供水二级管网322公里,实施2.77万户农村供水进村入户工程;灌云县新建区域供水二级管网80公里;灌南县实施农村入户水表改造和三级管网改造2280公里。
(四)优化资源供给体系。加强蔷薇河、通榆河、沭新渠、小塔山水库、叮当河、北六塘河等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保证率和供水水质。推进应急水源建设,完善蔷薇湖应急水源输水工程,完成灌云县、赣榆区、徐圩新区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合理制定水价,编制节水规划,实施雨水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工程,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强化供水安全保障。推进区域水厂备用水源地的建设与管理,加快构建 “水源达标、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密检测、预警应急”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突发水污染事故有效防范、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全面推进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建设改造,实现区域供水水厂深度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全覆盖。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禁止一级保护区内一切与保护水源无关的活动;完成对二级保护区建设项目清查,禁止新建、改扩建排污建设项目,已建成的2018年底前全部予以关闭或者拆除。加强清水通道维护区保护,推进淮河流域污染防治,全面实施饮用水源监测预警体系工程,有效防范突发性水污染事件。
连云港市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方案
一、基本情况
至2017年底,全市共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72座,处理规模65.5万吨/日,配套污水管网1336公里。
(一)城市污水处理情况。共建成县城及以上污水处理厂17座,处理规模34.8万吨/日,配套污水管网926公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92%,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86%。
(二)乡镇污水处理情况。共建成污水处理厂55座,处理规模31.7万吨/日,配套污水管网370公里。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96%,建制镇污水处理率40%,乡镇污水处理厂大部分运行不正常,运行率、负荷率较低。
(三)农村污水处理情况。全市共有行政村1485个,根据《连云港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到2020年计划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村庄1199个;其中,2017、2018、2019年,年均计划建成300个;2020年计划建成299个。截至目前,全市新建、在建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167个,远落后于任务要求。
二、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提升全市污水综合处理水平,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加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建立城乡生活污水运维机制,确保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村庄1199个,90%以上的行政村村部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市县全部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全市乡镇及以上污水处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13.81亿元,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8座,到2020年,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规模20万吨/日,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市区扩建4万吨/日大浦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城南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墟沟污水处理厂;赣榆区新建6.5万吨/日新城污水处理厂,关停4万吨/日新城、力洁污水处理厂;东海县扩建1万吨/日城东污水处理厂,新建2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厂;灌云县扩建2.5万吨/日南风污水处理厂;灌南县扩建2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厂。
(二)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1.33亿元,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南城街道、宁海街道、板浦镇、锦屏镇接管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东辛农场、云台农场、前三岛、门河镇、李集乡污水处理设施。到2020年,全市建制镇污水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三)加快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投资12.43亿元,强化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护、一体化推进。重视村庄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各县区按照《连云港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海州区和连云区要按照省级试点的序时进度推进全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全市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村庄1199个,90%以上的行政村村部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快配套城乡污水管网建设。投资5.558亿元,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与管理,加大对纳管单位排水管理力度,严格雨污分流。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优先推动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截流、纳管,提高污水收集量。加快推进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十个必接管”(机关、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小区、工业集中区、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宾馆、饭店和浴室),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到2020年,全市新建城乡污水管网约420公里,城市、县城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基本完成主管网系统雨污分流工作,污水收集率不低于90%;乡镇主管网全部建成,污水收集率不低于70%。
(五)加快城镇污泥处置工程建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规划和方案研究,完善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强化污泥转运及全过程监管,依法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加快永久性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到2020年,投资1亿元,市区建成永久性污泥处置设施1座;各县区基本实现永久性污泥处置设施全覆盖,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100%无害化处置。
(六)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鼓励建立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实施建设、统一组织运营、统一政府监管“四统一”的建制镇污水处理工作模式,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整合进程,推进市级城镇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基础信息体系、考核评估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排水许可制度,加强污染源头控制。
(七)加快新技术新理念推广应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编制实施《连云港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推进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建成海绵城市。落实国家节水型城市要求,推广污水再生利用,提高污水处理尾水利用率,加快建设和完善市区和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设施,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
(八)严格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切实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按期优质完成建设任务。严格竣工验收,压力管道必须经水压试验、无压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污水处理设施应进行工程验收。内容发布完毕。
孙志伟:下面,请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琪同志就《连云港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作新闻发布。
王琪:连云港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1498个行政村、5284个自然村,其中重点村1363个、特色村270个、重点特色村201个、一般村3450个。2016年我市组织开展全市镇村布局优化工作,并通过省住建厅的审查备案。2016年1月通过省级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全域验收。截至目前,共创建三星级康居村庄58个,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首批试点村2个、第二批试点村3个,创成国家级卫生乡镇2个、省级23个。近三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村庄设施维护、河道管护、道路修护、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等得到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优化。
二、行动目标
在巩固村庄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成果的基础上,以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为引领,以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为重点,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力争到2020年,全市美丽宜居村庄达到500个。
——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率达80%;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7.2万座,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区域供水入户率达到80%;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1800户;镇村道路提标升级达到60%;黑臭水体整治达到60%;全面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和美丽宜居村庄建设。
——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率达90%;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5万座,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40%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区域供水入户率达到85%;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1700户;镇村道路提标升级达到80%;黑臭水体整治达到80%;进一步加快特色田园乡村和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步伐。
——2020年,全面建立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可腐烂垃圾镇级处理,每个县(区、功能板块)至少有1个乡镇开展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每个县建成垃圾焚烧厂1个,垃圾填埋备用厂1个;有条件的县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所有县区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8万座,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厕所粪污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60%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区域供水入户率达90%;完成农村存量危旧房改造任务;镇村道路提标升级达到100%;黑臭水体整治达到100%;着力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和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带动县(区、功能板块)共同培育40个左右特色田园乡村,建成500个左右美丽宜居村庄,保护10个左右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三、重点任务
综合起来主要有八项工作要抓实抓好:(一)垃圾整治提升工程。(二)厕所粪污治理提升工程。(三)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四)农业生产污染治理提升工程。(五)绿化美化提升工程。(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工程。(七)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八)提升建设和管护水平。
《连云港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情况说明
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规范地下管线管理,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落实。2016年,我市获批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试点项目位于徐圩新区,徐圩新区按照序时进度积极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市建设局牵头起草了《连云港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办法》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为规范我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管理,集约利用、优化城市地下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该《办法》。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为进一步规范《办法》的起草,市建设局会同徐圩新区委托专业咨询单位进行了《办法》的初稿拟定,初稿起草完成后进行了内部合法性审查,并于2018年1月和3月两次召开会议专题,征求了规划、财政、发改、物价、法制办、民防局等相关部门和管线单位意见,书面征求了各区、功能板块的意见,并根据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期间,市政府分管市长、秘书长多次召集会议研究。2018年5月,《办法》基本修改完善,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上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
《连云港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共五章,三十二条,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规划编制与建设管理。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的编制需根据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调查相关基础资料,合理确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局、管线种类、断面形式等,合理预留增容空间,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对已建成管廊的道路,新建、改建、扩建的管线,除特殊情形外,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在管廊内敷设。
二是明确管廊运营和维护要求。市人民政府设立管廊建设管理综合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管廊管理工作。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行业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地下综合管廊的相关管理工作。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管廊产权单位、管廊运营单位应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种类、费用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做好管廊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三是严格管廊管理的相关法律责任。对管廊运营单位、管线单位不履行维护职责,造成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损害的 行为;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施工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危及管廊安全的行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管廊管理工作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进行相关法律规定。
地下综合管廊的管理工作,关系到各管线运营单位和终端用户的切身利益。《连云港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将标志我市地下综合管廊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
如果各位记者朋友想详细了解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的细节和具体条款,请会后与我局城建处对接。
孙志伟: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城乡建设和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宣传鼓动,再一次感谢各位的到来,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