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有关议题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7-23 10:54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号:【

时间:2018年7月23日上午9点30分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张名志

发布人:市质监局局长陈军,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李四辉,市交通局副局长蔺宁君,市经信委副主任赵永生,市民政局副局长钟玲

发布议题:通报部分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议题有关情况

张名志: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7月16日,代市长方伟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为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我市政策变化,加强市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经市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部分经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题有关情况。由于内容较多,本次新闻发布会将分为两个半场举行。

出席本场新闻发布会的有:市质监局陈军局长、市消防支队李四辉副支队长、市交通局蔺宁君副局长,我是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名志,主持这场新闻发布会。

本场新闻发布会有四项议程:一是请市质监局陈军局长通报《连云港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有关情况;二是请市消防支队李四辉副支队长通报《全市消防工作“高质发展 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有关情况;三是请市交通局蔺宁君副局长通报《连云港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17-2030)》《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四是请市质监局陈军局长、市消防支队李四辉副支队长、市交通局蔺宁君副局长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市质监局陈军局长通报《连云港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陈军: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市质监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市质量工作和质监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和广大网友表示诚挚的感谢!现在,我就《连云港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作简要介绍。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提出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要求下最大力气抓全面提高质量,实现经济发展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去年9月5日,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对开展全国质量提升行动做出部署。今年5月7日,省委、省政府出台《江苏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质量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高质发展 后发先至”战略决策,市质监局牵头起草了《连云港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先后2次征求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加以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将印发实施。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阐明了提升什么、怎么提升、怎么保障提升等问题。

第一部分:明确总体要求。强调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六个高质量”部署,以“高质发展 后发先至”为目标;要求坚持质量第一、企业主体、创新驱动和质量惠民;提出1个总目标和5个分目标,对产品、工程和服务,产业发展,区域发展,生态环境,质量基础分别提出了具体目标,并尽可能量化各项目标要求。

第二部分:实施重点工程。《方案》将质量提升行动具体细化为9大重点工程,分别在农产品、食品药品、消费品、制造业、建设工程、服务业、生态环境、对外贸易、公共服务共9个方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9大工程聚焦实体经济,瞄准产品、工程、服务和生态环境四个领域,着力破除质量提升瓶颈,增强发展新动能,构筑竞争新优势。

第三部分:落实主要措施。提出了质量提升的10项举措,分别为:打造质量品牌、强化标准引领、加快质量创新、加强质量管理、夯实质量基础、严格质量监管、推进质量共治、加大质量激励、优化营商环境、培养质量人才共10个方面,既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又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和发展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每项提升举措都列出了重点内容和具体方法,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第四部分: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领导、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严格督察考核、广泛宣传发动等四项保障措施。特别是突出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为主任的市质量发展委员会等举措,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质量是城市的核心竞争力,是立市之基、发展之要和民生之本。下一步,我们要紧紧把握“高质发展 后发先至”这一主题主线,把质量建设贯穿到全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城乡建设管理和政府服务等各个方面,扎实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力以赴抓好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落实。

质量提升行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借此机会,也请媒体朋友们能参与到全市质量提升行动中来,积极宣传我市提升质量、转型发展的丰富实践、主要成就和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山海连云港 质量筑梦想”城市质量精神,在全市营造人人关注质量提升、参与质量提升的浓郁氛围。

以上就是我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谢谢大家!

张名志:谢谢陈军局长。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市消防支队李四辉副支队长通报《全市消防工作“高质发展 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有关情况。

李四辉: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我是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李四辉。首先,我代表消防支队和全市消防官兵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根据安排,由我通报《全市消防工作“高质发展 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相关情况。

为促进全市消防事业科学、全面、快速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和“强富美高”新港城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高质发展 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市消防支队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组织编制了《全市消防工作“高质发展 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现就《计划》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背景

消防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应在护航全市高质发展过程中率先实现自身的高质发展。当前,全市消防工作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期,但仍有诸多制约因素和短板弱项,主要体现为:一是火灾隐患数量增多,火灾起数高位运行;二是“高低大化”(高层建筑、地下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品企业)、“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和老旧市场火灾隐患依然突出;三是新材料、新工艺带来的致灾因素和火灾危险源不断增加;四是部分地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现有消防队站保护辐射面积远远大于《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每个消防站保护面积不应大于7平方公里)要求;五是消防器材装备配备仍有欠账;六是消防水源建设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市政消火栓“欠账”较多;七是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尚未形成,社会各级消防工作责任尚未得到全面有效地落实,各地消防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八是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率以及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不高等问题。

根据全市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消防工作要想实现高质发展就是要“抓规范、破难题、补短板”,全面提高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水平。因此,制定全市消防工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就是要进一步提升全市消防工作水平,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护航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制定依据

《计划》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站建设标准》、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连云港市《“高质发展 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建设“一带一路”战略支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并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发展实际制定。

三、目标任务

《计划》制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不断夯实全市消防基础工作,完善消防基础建设,努力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健全完善火灾防控体系,推进消防救援能力不断提升,实现消防工作稳步、高质、快速发展。《计划》初步设想是按照“一年补空缺、两年有提升、三年成机制”要求,力争通过三年努力,达到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更加落实、消防基础工作更加稳固、消防应急救援更加高效、火灾形势更加平稳可控的目标。

四、主要内容

共7项17条,涉及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隐患综合治理、消防队站建设、消防水源建设、消防器材装备配备、消防大数据建设以及消防经费保障等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今年4月28日下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方伟在市消防支队调研座谈时强调,全市消防工作要顺势应势而为,主动融入全市“高质发展 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之中,不断强化消防基础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水平,实现全市消防工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为促进全市消防事业科学、全面、快速发展,市消防支队结合全市实际,邀请部队内外专家学者,抽调全市精干消防力量编写完成《计划》,并上报市政府予以印发。市政府先后组织征求各县区、功能板块以及安监、城建等部门意见建议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会商。市消防支队及时梳理汇总相关意见建议,并对《计划》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此外,省政府每年都与各市政府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下达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2018年,省政府对我市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下达了任务指标,明确了完成时限,客观上也要求我市消防工作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压奋进,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

张名志:谢谢李四辉副支队长。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市交通局蔺宁君副局长通报《连云港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17-2030)》《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蔺宁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市交通运输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市交通运输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媒体朋友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现在,我就《连云港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17—2030)》作相关说明。

近年来,连云港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快速公交(BRT)系统投入运营,城市公交线网不断拓展,公交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但是,与国家和省市关于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要求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相比,目前我市城市公交系统仍存在出行比例不高、场站设施严重不足、服务水平较低和政策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缺乏系统性的规划研究。为此,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与市规划局联合组织编制了《连云港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17—2030)》,该规划履行规定程序,反复对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不断深化完善,于7月16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于7月19日在市级新闻媒体进行了解读。

该规划编制是贯彻落实国家公交优先发展政策、推动城市公交发展、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共包括十二个章节。规划范围与《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规划年限为:基准年2016年,近期2020年,远期2030年。规划对连云港公交发展模式予以了明确,进行了公共交通客流预测,提出了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规划、中运量系统规划、常规公交系统规划、公交枢纽体系规划、辅助公交系统规划、智能公交规划、近期规划与建设规划。根据连云港城市发展目标、城市性质和职能定位,将形成并完善“城市轨道及中运量公交为骨架、常规公交干线为主体、出租汽车及慢行交通为辅助、社区公交为延伸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为市民提供多模式、一体化、全覆盖、高品质的公共交通服务。到2030年,全市公交发展各项指标将达到同类城市国内一流标准。

下面,我就《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作相关说明。

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3月亲自提出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四好农村路”建设,之后又两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2015年5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2018年5月29日全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建设推进会在常州溧阳召开,省委书记娄勤俭对会议作出批示,省长吴政隆对开好会议提出要求,副省长费高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66号),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成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农村公路交通体系。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了《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于7月16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六个部分23个方面内容,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市“高质发展 后发先至”主题主线,突出打造“特色致富路”、全面打造“平安放心路”、积极打造“美丽乡村路”、致力打造“美好生活路”。基本原则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聚焦产业、助力富民,分类指导、示范引领,创新机制、统筹推进”的原则,明确县区人民政府(含市各功能板块)承担本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农村公路交通体系。农村路网结构明显优化,通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覆盖率达到100%;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县道、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线路的村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的比例达到95%。养护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达到95%。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或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镇村公交开通率基本达到100%。四个体系是:建立畅通便捷、安全优质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建立权责明晰、运作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建立市场导向、科学规范的农村公路养护体系,建立客货并举、便民惠民的农村公路运输体系。

张名志:谢谢蔺宁君副局长,下面,记者朋友们可以就关心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所代表的媒体以及提问哪位负责人。

记者:《连云港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我市未来三年质量提升行动制定了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请问陈局长,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连云港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

陈军:谢谢你对质量工作的关心。质量提升行动的关键在于“行动”。《方案》的落实必须把各行业、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的质量工作者发动起来,以“钉钉子”的精神,开展好产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目前,我市已经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质量提升工作态势,产品、工程、服务和生态环境四个主要领域的主管部门都已制定了具体的提升方案并开始实施,各县区也正在深入开展“一区一品”质量提升行动。

就质监部门来说,把今年确定为“质量提升行动年”,出台实施了质监系统“质量提升行动年”工作方案,确定3个产业、7个产品,开展首批质量提升行动;市质监局成立7个工作组、7个督导组深入各县区,加强质量提升行动指导和督促检查。现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标达标”、“质量零缺陷、服务零距离”等专项提升行动。下一步,我们要以《方案》的出台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各县区、各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尽快制定本地区的质量提升行动具体举措,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共同将《方案》提出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记者: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计划》的实施令人振奋,我想咨询一下,下一步如何抓好贯彻落实,我们有哪些举措?

李四辉:《计划》的出台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抓好贯彻落实才是我们下步工作的关键。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计划》的落地实施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各部门的配合支持。全市各级消防部门将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讲清《计划》的背景、意义、任务和要求,争取重视和支持。同时推动政府出台《计划》落实责任分解意见,将贯彻落实《计划》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内容,切实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基层。二是广泛开展宣贯活动。各级消防部门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依托广播电视等各类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计划》实施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具体内容,真正让《计划》内容为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所熟知。三是明确相关工作重点。对于《计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既要分年度逐步实施,又要明确每年度、每阶段的工作重点,对涉及社会消防安全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源头管理、特种消防装备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将充分论证、抓紧解决,力争在三年内能够有效解决一批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四是形成跟踪督办长效机制。我们将提请市政府建立跟踪督办长效机制,每年对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提请政府开展经常性的指导和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实施计划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单位予以解决,真正确保《计划》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见效。

记者:《连云港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17—2030)》将为我们的城市面貌和市民生活带来新的变化,请问近期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蔺宁君: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近期公交发展以争创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为目标,充分发挥BRT公交骨架作用,建立“结构清晰、功能明确”的公共交通网络体系,优化线网布局、落实场站建设、规范经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远期创建公交都市打好基础。重点开展五大行动:一是服务提升行动。通过增加车辆规模、加密发车班次、延长服务时间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公交服务质量。二是场站建设行动。近期规划19个公交枢纽,用地约18.5公顷;首末站43处,用地约17.4公顷;停保场15处,用地约33.2公顷,补齐场站缺失短板,强化公交服务保障能力。三是线网优化行动。近期线网优化将形成项目库,实行三年滚动计划,根据城市开发情况每年调整和优化。四是公交提速行动。加强公交专用道建设,保障公交优先路权。五是智能公交行动。开发掌上公交系统,建设电子站台,推进区域一卡通、移动支付和信息平台建设等。到2020年,达到每万人19标台的省定目标,预计市区公交车辆规模将达到3610标台。

记者: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实事,请问如何保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蔺宁君: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市政府《实施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四好农村路”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共有21个部门组成,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县区人民政府要把“四好农村路”建设摆上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落实管理机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区域内农村公路管养规模,合理确定县、乡两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及人员编制数量,通过定编定岗、核定工作经费,确保管养机构正常运行。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快建立以县区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持续做好养护管理资金保障工作。市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给予补助,并根据各地农村公路养护状况实行以奖代补。县区人民政府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政策、资金等支持力度。四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市级半年督查、县级季度检查、乡镇每月自查”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督查机制。根据《江苏省“四好农村路”创建考核管理办法》,争创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达标)县,并加强督导和考评工作。五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典型示范、主题示范、区域示范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义和成效,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张名志:记者朋友们,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对提高我市供给体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做好消防工作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共交通是关系国计民生、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抓手。希望记者朋友们广泛宣传,为这几项政策的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本场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请大家稍事休息,稍后将进行下半场新闻发布会。

张名志:记者朋友们,欢迎继续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出席本场新闻发布会的有:市经信委赵永生副主任、市民政局钟玲副局长。

本场新闻发布会共有三项议程:一是请市经信委赵永生副主任通报《连云港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有关情况;二是请市民政局钟玲副局长通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意见》相关情况;三是请市经信委赵永生副主任、市民政局钟玲副局长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市经信委赵永生副主任通报《连云港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有关情况;

赵永生:一、起草背景

盐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须品,盐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盐业供给能力的增强,放开市场供应有了保障;同时,食盐加碘强制制度的执行,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饮食。放开食盐专营、进行盐业体制改革有了基础。在此背景下,为加快盐业市场体系建立,中央大力推进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此项改革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安排下自上而下进行的。2016年4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要求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提出要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研究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2017年4月7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7〕604号)提出了加快推进政企分开,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的要求,明确要求省、市、县三级盐业主管机构或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机构和盐业公司未分离的,2017年年底要实现政企分离。2018年3月26日下午,省政府马秋林副省长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省盐业行政管理职能移交有关工作。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食药监局、省盐业集团签署了《盐业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协议》,省盐业集团原承担的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移交至省相关主管部门。3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全面部署全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深化改革、政企分开;依法监管、权责明确;简政放权,重心下移;统筹兼顾,配套推进等原则。

为做好我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本着突出食盐安全、释放市场活力、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依法治盐的精神,按照省政府改革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改革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提出了《改革方案》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加快推进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理顺职责关系,优化资源配置,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监管体制,确保按期实现政企分开,确保全市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为促进我市盐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提出了“深化改革,政企分开;依法监管,权责明确;简政放权,重心下移;统筹兼顾,配套推进”四项基本原则。

第三部分,主要内容。主要是三部分内容:一是要求实行政企分开。剥离市、县(区)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实行市场化运营,撤销市、县(区)盐业公司加挂的盐务管理局牌子,将行政管理职能划归相关部门承担。二是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具体明确市经信委为全市盐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市食盐专营工作和全市盐业行业管理职能;市食药监局为全市食盐质量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负责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等。还具体明确了市卫计委、农委、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公安局、财政局等部门在盐业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三是推进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执法。主要是取消了一些对食盐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小工业盐进入市场的限制规定,放开了食盐、小工业盐及盐制品的价格;明确了县(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各相关部门的执法监管职责及协同监管机制。

第四部分,提出加强改革的相关要求。对此次改革工作,强调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做好人员分流安置等工作要求。

张名志:谢谢赵永生副主任。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市民政局钟玲副局长通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意见》相关情况;

钟玲: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市殡葬改革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市散葬乱埋治理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下面我就《意见》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向媒体朋友介绍如下:

1、文件起草背景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决策部署,为我们统一思想认识、推动殡葬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17年9月,民政部开展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江苏省被列为省级试点单位,“治理农村散葬乱埋”是试点的八项任务之一。

二是省、市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2016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将推进殡葬改革相关内容纳入全省生态文明百分制考核,分值为3%。2017年,省政府又将乡镇建立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列入全省公共服务体系考核指标。今年,省政府建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为总召集人的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也成立了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并将殡葬治理纳入对县区、功能板块的绩效考核,分值为1%。

三是我市“高质发展 后发先至”需要殡葬改革助力。今年初,在研究市政府工作报告“十大民生工程50件实事”的会议上,时任市长就明确指出,全市散葬乱埋现象较多,影响极差,要求开展整治工作。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散葬墓穴约21.4万座,有老坟地4035处,安葬量为93.7万座;市区(不含赣榆区)范围内有散葬坟约11.78万座,老坟地146处70210座。散葬乱埋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而且影响殡葬改革的深入推进、影响城市形象、影响旅游资源开发、影响重点项目建设、影响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为此,必须进行散葬乱埋专项治理。

2、文件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

《意见》共分五个部分,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意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针对我市日益严重的散葬乱埋现象,提出了治理行动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计划通过治理,到2020年,殡葬设施建设和服务基本满足群众需求,占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水源保护区、铁路及公路主干线两侧等区域的散葬乱埋现象得到根治,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绿色生态的殡葬观念深入人心、蔚然成风。为确保顺利达成上述目标,我们将任务进行分解,分三年完成,明确了每年的工作重点。同时,对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进行明确,确保形成治理合力。

二是明确了治理工作进度安排。此次散葬乱埋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调查准备阶段(2018年4月至6月),主要做好调查摸底和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实施阶段(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主要做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迁坟工作;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7月至8月),主要对散葬乱埋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9至12月),主要做好整改和总结表彰工作。

三是明确了相关措施要求。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意见》提出六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三是加强财政保障。四是加快设施建设。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六是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

四是后附了具体实施方案。《意见》本身是纲领性要求,为增强可操作性,便于各县区(功能板块)推进治理工作,《意见》后附《关于开展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共分六个部分,主要包括:一是治理对象;二是治理原则;三是治理方法,明确了无主坟、有主坟和老坟地的治理方法;四是明确实施主体;五是实施步骤,明确了调查准备、推进实施、检查验收和总结提升等四个阶段的时间划分和具体任务;六是工作要求,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维护社会稳定和严肃工作纪律等四方面要求。

散葬乱埋治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顺利推进,希望记者朋友们能够多宣传我们散葬乱埋治理工作,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谢谢!

张名志:谢谢钟玲副局长。下面,记者朋友们可以就关心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所代表的媒体以及提问哪位负责人。

记者:我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后与原监管体制相比有什么新的变化?

赵永生:我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后与原监管体制相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实行政企分开。剥离市、县(区)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实行市场化运营,使盐业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撤销市、县(区)盐业公司加挂的盐务管理局牌子,将行政管理职能划归相关部门承担。

二是实现简政放权。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市级以下(含市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经营;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取消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

三是加强监管执法。下移执法重心至县(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由县(区)市场监管局集中行使盐业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盐业主管部门全部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牵头加大对制贩假盐和违规经营食盐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工业盐和工业副产盐流入食盐市场的监管和违法案件查处,加强盐产品标识管理,严格防止工业盐和工业副产盐流入食盐市场,确保食盐质量安全。

记者:此次治理工作对老百姓有没有资金奖补?

钟玲:由于此次散葬乱埋治理的主体是各县、区、功能板块,而各县、区、功能板块殡葬改革推进力度不一,财政情况也各不相同,因此,《意见》只明确了“对自愿就地平坟深埋不留坟头的墓主,政府按照节地生态安葬的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愿意搬迁安置到公益性骨灰堂或者实行节地生态葬法的,按现行政策给予奖励”。至于迁坟是否有奖励、奖励额度有多大,由各县、区、功能板块在实施过程中自行确定,以各县、区、功能板块正式文件为准。

张名志:记者朋友们,推进盐业体制改革是稳定食盐市场秩序,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的制度保障。加强散葬乱埋治理是节约有限土地资源,加快推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希望记者朋友们广泛宣传,为这两项政策的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以上是本场会议的全部内容,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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