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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出台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新政
发布时间:2018-02-27 10:36 信息来源:连网 阅读次数: 字号:【

我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参保人,可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了。为进一步提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职业技能,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有关通知要求,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新政,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并从今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给予最高2000元补贴。

为了鼓励我市企业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了新政的实施范围,即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按照补贴标准,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参保职工职业技能补贴标准均不得超过当地核定的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及鉴定成本。纳入当地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以证书核发日期为准),补贴标准可在培训鉴定成本范围内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30%。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说。

根据申领程序,申请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

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并在当地人社网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对享受补贴职工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12个工作日内,将技能提升补贴资金通过银行,拨付到申请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需要提醒的是,一本证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各县(含赣榆区)应尽快制定实施办法,9月底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