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建立财政补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 确保“一个都不多”、“一个都不少”
发布时间:2018-05-30 15:42 信息来源:灌南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号:【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县各类财政补助对象的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冒领、骗领现象发生,近年来,灌南县不断加强对财政补助对象的核查力度,建立财政补助对象“能进能退”的长效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实现财政补助对象的“一个都不能多”、“一个都不能少”。5年来累计核减不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补助对象约1.5万人。

结合该县实际,县政府制定出台了《灌南县加强财政补助对象动态管理实施意见》,从而激发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动态管理财政补助对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由县政府牵头,利用县政府或相关部门现有网络系统,整合县财政、民政、人社、残联等22个部门的数据信息,建立财政补助资金支付信息共享分析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县政府对各乡镇、县各主管部门财政补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按季考核,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动态管理工作经费及奖励基金146万元,实行以奖代补。此外,还建立了财政补助对象联合核查机制。由县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残联、卫生、组织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核查组,采用平台比对或进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全县11个乡镇以低保、优抚等补助对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停发和追回财政补贴资金;对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核查的人员,暂停发放财政补贴资金,直至核查合格后再恢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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