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人社发〔2017〕292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单位:
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全省经济系列职称中单列人力资源专业,单独评审。为了做好我市人力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现将《关于报送2017年度全省人力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苏人协发[2017]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人力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组织申报工作。
依据《江苏省人力资源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7]8号),在我省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和开发、绩效管理、薪资福利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高级人力资源师和正高级人力资源师。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
各申报人员要认真研究文件,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准备、装订材料,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经所在单位及各管理部门核实,加盖单位审核公章并有审核人签名。
各县(区)所属单位的申报人员,其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报县(区)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由各县(区)职称办汇总后统一报送市人社局。市直单位的申报人员,其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报送市人社局。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并于2017年9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过期不予受理。相关文件及表格请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联系人:高迎春 联系电话:85685968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