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17-08-26 16:01 信息来源:连网 阅读次数: 字号:【

为保障孤儿健康成长,近日,灌南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并已落实发放到位。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幅度。分别按照2016年灌南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9.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8.1%测算,最终确定: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由原来的1900元/人.月提高至210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从1100元/人.月提高至1200元/人.月。

此次提标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惠及社会散居孤儿111名。




手机扫一扫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