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市区中等偏下收入及以下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2.住房困难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600元;
4.车辆标准:机动车辆不超过1辆,且价格低于6万元;
5.工商注册标准:工商注册资金低于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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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关于调整2016年度市区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连住保组〔20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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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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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要件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
1.申请报告;
2.申请人全部家庭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全部家庭成员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及判决书,离婚需年满三年;已达婚龄的子女开具未婚证明)
4.申请人全部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各1份;
收入证明需采用《连云港市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收入证明》统一格式填写。在职职工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同时提供银行打印工资明细,无固定收入的由所辖社区开具。收入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有经办人签字,否则不予采用。其中,成年人因重大疾病或无劳动能力导致无收入的,需同时提供医院等相关部门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的养老金证明及工资存折明细。
5.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住房状况证明材料1份;
(1)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2)现住房租赁或借住协议(提供房产证、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3)产权部门开具的申请人和家庭成员从申请之日起前五年内房产交易或转移情况证明。
(4)申请人如有产权房需提供产权证;如发生过房屋拆迁需提供拆迁协议;如承租公房需提供公房租赁证。
6.符合条件的申请户填写《连云港市市区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 -
办理时限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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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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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市、区住房保障服务窗口一览表
级别
服务窗口
办公地点
咨询电话
市级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85575196
区级
海州区住建局
海州区海连西路28号花卉市场院内
83089598
开发区建设局
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1楼南侧开发区房管所办公室
80210206
连云区住建局
连云区政府大楼B区606
81888259
高新区规建局
花果山大道17号科技创业城2号楼602
81888891
街道
办事
处
新浦街道房管所(原浦东)
海州区茅口路2号
85459685
浦西街道房管所
海州区沈圩农贸市场北门4楼浦西城管服务中心(沈圩桥东南侧)
85453110
路南街道房管所
海州区整洁路14—7 锦云大厦南侧巷内
85571770
新东街道房管所
海州区陇河南路1号
85801590
新南街道房管所
海州区朝阳中路78号
85519589
新海街道房管所
海州区绣苑路11号新海街道办事处
85503526
南城街道房管所
海州区南城街道新大街街道156号
85917009
朐阳街道房管所
海州区新海南路163号
85439095
洪门街道房管所
朝阳西路95号洪门街道办事处一楼
83086770
海州街道房管所
海州区西南路20号
85430328
幸福路街道房管所
海州区北大街56号(市桥公交车站交通银行隔壁)
85218745
锦屏镇房管所
海州区锦屏镇镇前路16号
83087646
朝阳街道房管所
开发区猴嘴镇向阳大街108号朝阳街道办事处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大厅
85765609
中云街道房管所
开发区泰山路88号中云街道办事处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大厅
82340577
猴嘴街道房管所
开发区猴嘴街道办事处文明路文化中心一楼房管所
81587760
海州湾街道房管所
连云区西墅花园北区
81888906
墟沟街道房管所
连云区东园路8号
86089871
连云街道房管所
连云老街胜利路115号
82331599
连岛街道房管所
连云区海岛中路
82600277
板桥街道房管所
连云区徐圩线板桥段
82253886
云山街道房管所
连云区云宿路111号
82802905
宿城街道房管所
宿城街道桃源路50号
86099982
高公岛街道房管所
连云区连高路
82540110
郁洲街道房管所
高新区凤舞路(凤凰星城一楼)
81160817
花果山街道房管所
花果山北路26号
85723936
南城街道房管所
海州区南城镇新大街156号
85917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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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8-85575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