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非法集资举报奖励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26 17:31 信息来源:市政府金融办 阅读次数: 字号:【

非法集资,是指未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连云港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面向社会公开举报奖励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的条件。

举报人举报注册在我市的法人机构、分支机构或实体经营场所以及个人从事非法集资行为。

举报人提供实名、联系方式,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对举报事实有基本的线索和证据,举报事项客观真实,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对依法查处有直接帮助;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做出处理。

对匿名举报、举报内容和线索已经在媒体公开报道披露、举报已经受理或正在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举报人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等情形,不予奖励。

对在我市既未登记注册、也未设立实体经营场所、直接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举报人请示协助移交非法集资举报线索的,相关部门会予以协助,但不按有奖举报受理。

二、举报奖励标准。

《细则》确定的举报奖励级别原则分为三个等级,具体以各县区、功能板块(以下简称各地区)公布为准。市级层面只接受举报,不进行奖励。相关线索将移交相关地区进行认定、奖励。

(一)被举报人违法违规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二)被举报人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三)举报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或者涉及集资参与人1000人以上的非法集资犯罪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后,再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三、举报程序。

市级相关部门不受理举报人参与举报奖励的具体工作。其受理的举报线索,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移交被举报机构所在县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功能板块相关责任部门(以下简称各地区处置办或责任部门),线索认定及后续奖励等工作由各地区处置办或责任部门负责。

各地区处置办或责任部门负责本地区涉嫌非法集资举报奖励的认定和实施。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认定、兑付。各地区处置办或责任部门会及时通知获奖举报人,未获得领取举报奖励通知的,视为未获奖。

四、举报人安全保障。

各地查处非法集资线索的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会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妥善保管信访举报材料,做好保密工作,严禁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因信访举报属敏感信息,不接受公众对举报奖励情况的咨询。

五、虚假举报处理。

举报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或者骗取、冒领资金等行为的,有关部门会撤消奖励并追回奖金,并将有关情况记入举报个人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接受举报途径。

举报人可以通过书信、电话、邮箱途径向市、县处置办及功能板块相关责任部门提供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线索,举报途径信息如下:

地区

举报

电话

0518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连云港市

12345

lygjubaojiangli@163.com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292室,邮编222006

东海县

87805628

dhxczb@163.com

连云港市东海县晶都大道行政中心D307,邮编222300

灌云县

88996506

gyjrb419@163.com

连云港市灌云县幸福大道行政中心432室,邮编222200

灌南县

83695258

jsgnczb@163.com

连云港市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灌南县财政局503室,邮编222500

赣榆区

81863141

86223256

gyjrb86223256@163.com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赣榆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邮编222100

海州区

85453793

lyghzqczb@163.com

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28号海州区人民政府251室,邮编222000

连云区

82313367

转区处置办

lianyuncaizheng@126.com

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B235室,邮编222042

开发区

80218915

lygkfqjr@sina.com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912室,邮编222069

徐圩新区

82256020

499691075@qq.com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号(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640室,邮编222066

高新区

83081136

2428276914@qq.com

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科技创业城二号楼709室,邮编222002

景区

85726017

545311455@qq.com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522(处置办),邮编2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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