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是对一个城市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的最高评价。2018年2月,经中央文明委批准,中央文明办确定我市为2018~2020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1、标语应具有原创性、感染力、实效性,准确反映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这一主题。结合市委“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四实四干”最新要求,融入港城上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举‘一带一路’大旗、建好‘一带一路’支点”的生动实践,充分体现连云港历史特色、地域文化、人文元素,凝练具有鲜明新时代风格、价值感召力、群众想看爱看的创文标语。
2、文字精炼,思想性强,寓意深刻,朗朗上口,易读易记,适合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海报、电子屏、户外场所等媒介上宣传和推广。
3、文字使用规范,信息传递清晰准确,情理交融表现思想观念。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
三、奖励办法
市文明办将依据征集活动报送情况,研究确定一批获奖标语,给予获奖者一定的奖励。
获奖的创文标语将优先向媒体、各地各单位推荐使用,作为公益广告内容在社会上集中发布。
四、报送方式
参与征集活动,须填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申报表》(表格可到连云港宣传网、连云港文明网、连网下载),以个人名义报送,条数不限,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wenminglyg@163.com,联系电话:85802696、80829696。
当前,我市正处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重要阶段,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为连云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谋划策、建言献策,踊跃推荐报送您心目中立意新、叫得响、传得开的创文标语,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添彩,共同把我们的城市建设得更加文明、更加美好!
连云港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