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调整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
笔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依据《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2018年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的实际,调整市区失业保险金,自2018年7月起,失业保险金最低月发放标准调整为840元/月,每月增加38元。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8年7月起执行。在2018年7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
据了解,各县及赣榆区也将于近期出台相关文件,调整本地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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